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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个以流域为体系的跨区域生态司法协作机制建立

瓯江流域10家基层法院携手打造司法护水共同体

  龙泉新闻网讯(记者 季丹)6月2日,在第49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瓯江流域生态司法协作机制启动仪式在我市举行,丽水市龙泉、莲都、青田、缙云、云和及温州市鹿城、龙湾、瓯海、乐清、永嘉等10家法院在办案办公平台在线签订了《关于构建瓯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标志着全省首个以流域为体系的跨区域生态司法协作机制正式建立。

  丽水市政协副主席、龙泉市委书记王顺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卫宇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

  王顺发说,启动实施瓯江流域生态司法协作机制,是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的生动实践,对于更大力度服务保障瓯江山水诗之路建设以及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打造具有重要意义。希望龙泉市人民法院不断深化与瓯江流域其他9家兄弟法院的合作,积极探索建立共商共管共治机制,打造司法协作护水共同体,以强大的司法保障力提升瓯江流域治理力。坚信在10支司法铁军的协同作战下,瓯江流域一定能越护越美,成为全面展示我省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等“重要窗口”的一道靓丽风景。

  蒋卫宇表示,加强瓯江流域生态司法协作是护航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质量需求的必由之路,是提高环资审判工作水平的内在要求。丽温两地十县(市、区)法院要以此次瓯江流域生态司法协作机制建立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凝聚共识、聚焦重点、深耕细作、久久为功,建立科学系统、务实高效、便捷畅通的环资审判协同新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为当好全面展示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作出贡献。

  作为浙江省仅次于钱塘江的第二大江流,瓯江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丽温两地十县(市、区)法院将建立类案统一裁判、协作联动对接、会商通报宣传、健全人员培养交流合作、瓯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专题研讨等机制及生态集中体验基地,探索跨行政区域管辖模式,以法聚力、跨域统筹、创新引领,切实增强司法协作实效。

  下一步,丽温两地十县(市、区)法院将加强对瓯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打造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有序、协同创新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格局,共同护航瓯江流域水生态安全。

  在龙期间,与会人员还开展了植树活动,参观了龙泉市人民法院“5G绿境”生态司法宣教基地。



编辑:季靓 来源:今日龙泉 2020-06-03 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