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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清廉擦亮“窗口” 以奋斗书写担当

——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2021-04-02 来源: 记者:

记者 金伟红

  2020年是极不平凡、极不寻常、极为不易的一年。

  这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不断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高度政治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忠诚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描绘出一幅清风朗朗的生动画卷。

  胸怀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

  惊涛骇浪更显忠诚本色,大战大考检验作风担当。

  2020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破了原本春节的热闹与喧嚣。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这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闻令而动、迅速跟进。2020年1月25日,大年初一,市纪委市监委第一时间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项督查组,实行“一日一重点、一日一督查、一日一反馈、一日一汇报”机制,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挺身而出、连续奋战,既当“战斗员”,又当“监督员”,深入重点部门、企业和全市19个乡镇(街道)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倒逼责任落实、措施落地。

  期间,组织开展监督检查745次,检查单位、村(社区)和交通卡点等场所4869个次,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787个,处理79人,为我市一直保持新冠肺炎疫情零确诊病例、迅速复工复产提供坚强保障。

  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后,市纪委市监委紧跟上级纪委监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监督促进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就业和民生保障等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双胜利。

  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一年来,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六稳”“六保”、三大攻坚战、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重大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一年来,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成立5个督查组,把落实生态经济大追赶、文旅大融合、减费降税、争先创优行动等重点工作作为监督执纪重点,加强督查,推动工作。

  一年来,深入推进政治巡察,对20个部门(单位)和107个村(社)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教育系统工程(财务)开展专项巡察,全力协助丽水市委对4个单位开展提级(交叉)巡察,实现村(居)巡察全覆盖,共发现问题1424个,移交问题线索22件。

  一年来,强化“扶贫开发和扶贫协作”专项监督,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182个,处理23人。持续开展民生领域“微腐败”整治,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6起,处理2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9人。

  “三不”一体推进建设清廉龙泉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共处置问题线索291件,党政纪立案147件,采取留置措施4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坚持抓早抓小,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别处理167人次、71人次、22人次、40人次,第一、二种形态处置占79.4%……

  一个个数字的背后,是市纪委市监委始终保持惩腐高压态势,积极探索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所做出的不懈努力。

  狠抓作风建设不放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一年来,紧盯上级纪委部署六类重点问题,坚持“一月一主题”进行专项督查、集中攻坚,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起,处理1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3人。组织开展“局长作风大家评”活动,对重要涉企、涉民部门的124名单位副职进行公开评议,向为官不为亮剑、向作风顽疾开刀,以评促改、以评促廉。深入贯彻“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为14名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对1名领导干部实施容错免责,为5家单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事急从权”的事项予以容错免责。

  清为美,廉有福。2020年,全力打好“全面自查+重点抽查+当面述责+严肃追责”的组合拳,持续深入推进清廉龙泉建设,开展“清廉指数”政治生态评价体系,建立“大数据”分析机制,对9家单位发出政治生态建设提醒函,督促问题整改。围绕“六个有”工作要求,实行一季一督查,目前已建成各类示范点30个。

  同时,强化清廉村居建设,通过实行阳光亮权、阳光控权、阳光督权、阳光减负等系列举措,构建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小微权力”运行体系,有力推进了基层治理的再升级。

  持续深化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第一片区负责调查,第二片区协助谈话……”2020年4月,面对上垟镇花桥村村干部私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名额的线索举报,四个区域协作片“抱团作战”,跑出了“三天移送四人”的好成绩。

  攥指成拳、凝聚合力。探索深化片区协作协同作战,构建“委班子成员+委机关部门+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巡察机构”五位一体基层片区协作机制,发现督促问题整改120起,办理疑难信访件9件,重点案件3起,立案查处党员干部11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基层监督运行更加规范、效能明显提升。

  过去一年,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及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制定乡镇(街道)监察办及派驻机构履职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首批875名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人员上岗监督,率先在丽水实现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全覆盖。

  积极推进纪检监察职能“四进”矛调中心,全年检举控告、初次举报、重复举报同比分别下降36.3%、34.6%、68.7%,实现重复举报件100%清淤、省纪委交办“三多”件100%办结。

  高质量开展监督执纪,必须自身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一年来,聚焦队伍建设,高质量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一体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活动,创新“1+X”全员培训模式,加强上挂外派、实战练兵。组织开展“最美纪检人”评选、主题征文和演讲比赛等活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坚持刀刃向内,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六带头”“十严禁”行为规范,开展“对标找差”“岗位风险点”排查和廉政谈话等活动,进一步完善自身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认真开展“聚焦‘重要窗口’、聚力龙泉复兴”学习实践活动,以奋斗践行初心、用实干托起使命,树立了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良好形象,不断续写着纪检监察队伍的荣光。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

  征途漫漫,唯有奋斗;勇毅前行,未来可期。新的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围绕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谋划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高质量书写“龙泉复兴”的新答卷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编辑:吴必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