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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碳中和志愿者公益林落地新疆新和县

助沙漠补植复绿
2021-06-04 来源: 记者:

  本报讯(记者 周彩萍 徐杰)今年6月5日是第50个世界环境日。6月3日,由市人民法院牵头发起的“我为新疆种棵树”跨省域“碳中和志愿者公益林”建设活动正式开启,这是全省首创“碳中和+生态司法东西协作”绿色援疆模式。

  上午11时,龙泉和新疆新和县两地在线上同步举行启动仪式,新和县林业和草原局与龙泉市人民法院等各单位线上签订了公益林建设合作意向书,达成“碳中和志愿者公益林”建设协议。

  意向书签订后,新和县林业和草原局就收到了8万多元款项,将用于500亩公益林的建设。“这次公益林建设我们选择了适宜当地生长、具有防风固沙能力的树种进行栽种。希望它们能够成为天山脚下守护丽新两地友谊和民族团结的最美卫士。”市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

  “碳中和”是指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正负抵消,达到相对“零排放”。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国许下庄严承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我市是百山祖国家公园核心区域,风景秀美、自然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高达84.2%。对于我市而言,类似于补植复绿的生态修复需求已趋于饱和,如何把汇聚起来的绿色能量输送到更加需要生态修复的地方?为此,市人民法院积极对接新疆新和县,达成建设“碳中和志愿者公益林”的协议,利用本地破坏绿色生态行为者自愿交纳的补植复绿费用以及“碳中和志愿者”捐款,把我市的绿色能量跨域流动到4500公里外的沙漠地区。

  “由于我市生态好,司法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收取的生态修复资金,难以发挥最大化绿色效益。”市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针对上述情况,他们大胆尝试“碳中和+生态司法东西协作”新模式,这既是绿色扶贫援疆模式的重要创新,也是跨域统筹建设“三北”防护林工程“为民办实事”的一次探索实践。

编辑:谢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