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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防空警报试鸣通告〔2021〕第2号
2021-09-17 来源: 记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9.18”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浙人防传〔2021〕22号)和《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精神,为增强市民国防观念和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和应急避险能力,报市政府批准,同意于9月18日在龙泉市区、八都镇、安仁镇、查田镇、上垟镇、住龙镇、锦溪镇、小梅镇各人防重点镇范围内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空袭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
二、试鸣时间
试鸣时间定于2021年9月18日10:00-10:23。其中,10:00-10:03为预先警报;10:10-10:13为空袭警报;10:20-10:23为空袭解除警报。
三、试鸣形式
龙泉城区及各人防重点镇范围内发放固定音响警报,城区部分地区发放移动警报。
各人防重点镇的警报试鸣工作由各乡镇按规定程序同时组织试鸣。
特此通告。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2021年9月13日
编辑:孙琳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