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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龙泉市选举委员会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龙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设立龙泉市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叶石玄仙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副主任:蓝景芬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傅雅涛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刘道华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叶伟玲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委 员:李先顶 市委办主任
季文峰 市人大办公室主任
柳盛华 市人大监察法制(内务司法)工委主任
陈龙根 市人大财经工委主任
叶亚东 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陈光霞 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
方晓龙 市人大城建与环资工委主任
唐 军 市人大社会建设工委主任
林先龙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力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游金元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郑高隆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胡丽香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戴积光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杨孔发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郑向东 市法院副院长
吴孝龙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张 平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洪一浩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叶伟林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胡盛锋 市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项伟青 市信访局局长
曾高平 市总工会主席
兰雪飞 共青团龙泉市委书记
周池梅 市妇联主席
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选举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大代表与选任工委主任邓红华担任,副主任由邹国琼、陈亦雄担任。市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被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应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新一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龙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