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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法官+三长一员”协作机制护航“林长制”
龙泉新闻网讯(记者 金伟红 吴珂娴 通讯员 周萍 叶妙金)日前,我市“森林法官+三长一员”协作机制启动,市森林“共享法庭”及“林长制森林法官”联络办公室揭牌成立。
让司法走进森林,做到区域森林资源和生态功能在哪里,司法保护就跟进到哪里。这既是深化林长制改革的一项创新成果,也是健全和完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联动机制的有益探索,将大大提升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水平。
据悉,去年12月,我市开始推行林长制,构建了“三长一员”的组织体系,但随着林业管理的需求不断提升,基层林长解决实际问题法律知识不足、护林员管护法律基础薄弱的问题日益凸显。启动“森林法官+三长一员”协作机制,将“共享法庭”与林长制“三长一员”组织体系相结合,用严格的制度和严密的法治保护森林资源,推进森林资源多元共建、共治、共享,就弥补了林长制推行过程中法律知识不足等短板。
“共享法庭”不同于传统的人民法庭,它以村社为基本单元,镇街为基本设置,各类行业组织、社会团体为重要支撑,集成“浙江解纷码”、移动微法院、庭审直播系统、裁判文书公开平台等软件模块,通过“一屏一线一终端”,发挥指导调解、网上立案、在线诉讼、普法宣传等作用,进一步将司法资源下沉至基层末端。
目前,全市已经建成“共享法庭”276个,实现乡镇、村社“共享法庭”全覆盖,依托“共享法庭”应用案件604件,指导调解326次。而森林“共享法庭”则是进一步将“共享法庭”的数字智能与绿色司法服务有机结合,在与林长制的融合之下,更好实现森林资源矛盾纠纷在线化解、生态修复责任协同跟踪、环境保护多方位宣传等功能,助力打造浙江省大花园最美核心区。
在当天召开的第一次联席会议上,市人民法院、林业局、公安局共同研究探讨关于建立以森林“共享法庭”为核心的“森林法官+三长一员”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构建起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有序、协同创新的森林生态执法司法保护新格局,全方位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为打造山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推动共同富裕县域样板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