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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强化监督检查 推动“三个规定”落到实处

2022-05-23 来源:今日龙泉 记者:

  龙泉新闻网讯(通讯员  季炳荣)“4月份,检察院共上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9件,其中了解案件进展的8件,均为案件当事人的亲友; 另外1件为某单位向检察院反映检察履职情况的报告记录。”近日,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联合检察院政治部通过检察内网对该院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的“三个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实施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两高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统称“三个规定”。

  “现在办案受外界因素干扰少了,压力小多了,如有人问案子我会直接告诉对方有这个制度,查询案件信息可以走正规途径。”该院吴检察官对在一起公益诉讼案件中来电“打听”的朋友告知其打听或者过问案情要被记录。

  借助当下电话彩铃传播迅速和受众普遍的特点,市检察院专门定制了“三个规定”温馨提示彩铃,只要拨通检察人员的手机,就能听到“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通过彩铃提示,既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监督;又对来电人员作出警示提醒,将想过问或干预、插手案件的念头扼杀在萌芽,将说情、打招呼拒之门外。

  严格执行好“三个规定”,关键要抓责任落实。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督促该院要求检察人员对发生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等情况,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每月全面、如实、及时进行记录,做到“一案一记录”,不能有遗漏,不能有选择性地记录,对检察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予以约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同时,要求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填报的基础上,在检察机关事业编制人员、挂职借调人员、司法雇员等都纳入填报范围,填报内容也从单一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拓展至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重大事项。

编辑:季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