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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1000万

我市出台支持建筑业“一揽子政策”

2022-08-17 来源:今日龙泉 记者:

  记者  刘茜 

  日前,立足新阶段龙泉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我市发布了《龙泉市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从七个方面制定了支持政策。

  出台该政策主要目标是充分运用政策奖励的杠杆作用撬动我市建筑业产值提升、税收增收,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加快建筑业创新改革转型升级,鼓励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

  《龙泉市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分为七个方面:

  创新优化发包方式

  政府投资项目探索推行工程总承包(EPC)、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

  工程总承包(EPC):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明确责任分工,提高工程建设效率。

  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将工程招标分为评标和定标两个环节,落实招标人的主体责任,实现招标人权责统一,进一步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增加优质企业的中标概率。

  根据企业对地方综合贡献,提高扶持奖励力度。

  大力培育本地建筑企业发展壮大

  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和优秀企业,获评丽水市级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优质企业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

  鼓励做大本地建筑业规模,根据企业的承揽项目和地方综合贡献,进行分段累计奖励,奖励最高比例达70%。

  企业转型升级奖励,最高奖励达1000万元。

  鼓励本地企业“走出去”发展,根据企业在市外承接业务对龙泉的地方贡献,进行分段累计奖励,奖励最高比例达80%。

  鼓励外地优质企业迁入龙泉

  吸引外地优质企业迁入龙泉,最高奖励达1000万元。

  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

  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业主给予100元/平方米的奖励。

  鼓励技术创新、创杯创优

  企业建立研发(技术)中心并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地市级研发(技术)中心,分别奖励500万元、100万元、15万元;企业获得国家级、省级工法,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鼓励工程项目创优创杯,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和我市建筑业发展水平,对企业在龙泉市范围内独立承建的工程项目,获“鲁班奖”“钱江杯”“九龙杯”等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达200万元,获得标化工地项目一次性奖励最高达100万元。

  加强人才培育和引进

  企业从市外首次引进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国家监理工程师等建筑业高端人才,企业从市外引进全国优秀项目经理,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满5年的,按引进人数分别奖励企业每人3万元、10万元。

  加大金融信贷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建筑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大力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开展建筑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允许建筑业企业以建筑材料、工程设备等作为抵押进行反担保。

  下步,我市建筑业将招引外地优质企业迁入龙泉。积极对外联系,加快招商脚步,吸引实力强、资质高、业绩优的施工企业落户龙泉。培育发展本地企业。强化政策引领作用,加快政策奖励兑现、资质晋升申报、创新招投标等工作,鼓励本地企业积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建筑业总部大楼、仓储基地项目谋划工作,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尽快确定项目选址和建设方案。

编辑:季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