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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龙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22-12-02 来源:今日龙泉 记者:

(2022年11月30日龙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龙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202名,应出席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为193名。一次会议后,第21选区1位代表,因工作原因调离本行政区域,代表资格终止;第2选区、第9选区、第31选区、第80选区、第93选区、第98选区等6位代表辞去了代表职务,共出缺代表16名,其中第2、3、9、21、31、37、57、66、80、83、93、98、103、105选区各出缺1名,42选区出缺2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对2选区、9选区、21选区、37选区、42选区、66选区、80选区、89选区、93选区、98选区、103选区出缺的龙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进行代表补选或另行选举,确定2023年1月10日为选举日,代表补选采用等额选举方式,另行选举采用差额选举方式。具体工作委托相关乡镇(街道)、相关部门依法进行。

  龙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

编辑:季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