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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龙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月19日龙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23-01-20 来源:今日龙泉 记者:

  龙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

  龙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中旬在龙泉召开(时间如有调整,授权主任会议确定)。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龙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龙泉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龙泉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龙泉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龙泉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3年预算;

  (四)审议龙泉市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龙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龙泉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查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市人民政府市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

  (九)决定2023年龙泉市民生实事项目;

  (十)通过市十七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名单;

  (十一)其他事项。

  

  龙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月19日

编辑:季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