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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大方面38项

政策组合拳提振市场信心

2023-02-24 来源:今日龙泉 记者:

  记者 叶驰龙 通讯员 林云云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丽水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龙泉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打好系列经济稳进提质“组合拳”,大力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制定出台《龙泉市进一步助企纾困夯实经济稳进提质基础实施方案》,涉及7大方面,38项政策举措。

  

  进一步助企纾困举措

  

  1.持续开展“千名干部驻千企”专项行动

  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确保全年问题解决率90%以上,企业满意度95%以上,为企业减负5亿元以上。

  2.加快涉企资金兑付

  涉企奖补项目全部纳入“龙财通”应用系统,加快各类涉企资金兑付进度。持续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

  3.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增值税政策。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落实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创业税费税收优惠政策,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4.降低中小企业用电成本

  对用电设备容量在160千瓦以下的中小企业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计量装置及以上工程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鼓励不满1千伏用电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工商业用户,现货市场运行时,不承担辅助服务、成本补偿等市场分摊费用。

  5.延长阶段性缓缴社保费的补缴期限

  企业补缴阶段性缓缴的社会保险费的期限延长至 2023年底、办理缓缴社会保费的企业可在2023 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6.帮助建筑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创新发包模式,探索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评定分离”。全面推行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工程质量保险金,加快推行电子保函,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

  

  全力稳产业链保供应链举措

  

  7.助推企业留员工稳生产

  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春节期间加班追产的非龙泉籍员工发放留岗补贴,对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2023年一季度累计产值同比增长10%、20%、30%、40%(5亿元以上企业增长5%、15%、25%、35%)且累计产值达到800万元以上的,给予分档奖励。2022年月度升规企业2023年一季度累计产值达到800万元、1500万元、2000万元、2500万元以上,给予分档奖励。

  8.加大企业上规上限支持力度

  对企业月度上规和首次“小升规”给予分档奖励。对在 2023年9月底前上规的,在原有鼓励企业上规升级政策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的快上规奖励。对服务业企业新增月度上规、年度上规及原有规上企业实现较高增速增长的,给予分档奖励;对获批服务业创新发展区、物流园区、冷链物流基地等省级以上服务业改革试点的,给予建设奖励。

  9.优化小微个体发展环境

  对“个转企”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补助。积极推荐优秀个体劳动者参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评劳动模范等;支持“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创新发展;加强个体工商户知识产权业务咨询及相关服务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走品牌化发展道路。

  10.帮助企业“稳产保链”

  量身定制适合我市企业产销对接活动,开展专场推荐营销。探索常态化开展春季、秋季产销会,组织本地企业和山海协作上下游企业加强产品对接,2023年春季,以线下或线上方式,举办汽车空调、竹木家居、剑瓷、健康医药、农特产品等重点产品产销对接专场会。

  11.加大平台空间拓展力度

  加快新工业空间拓展项目建设,力争全年拓展新工业空间1000亩以上;加大低产低效用地处置力度,全年力争处置完成500亩以上。加快推进生态产业平台建设。

  12.加大建筑业企业扶持力度

  支持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鼓励本地建筑企业做大做强、转型升级、“走出去”发展。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引培,发展建筑业中介服务,加大建筑业企业金融信贷支持力度。

  13.帮助服务业企业恢复发展

  对养老服务领域行业企业防疫、消杀物资支出给予补贴。对市内外旅行社年引进市外来龙过夜游客总量达到1000人·夜以上的给予奖励。其中总量达到1001-2000人·夜的给予10元/人·夜的奖励,总量达到2001-3000人·夜部分给予13元/人·夜的奖励,总量达到3001人·夜以上部分给予15元/人·夜的奖励,分段进行计算;境外组团游客加倍奖励。

  14.加大对交通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

  支持快递物流企业申报创建省级物流园区提质增效试点和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试点。对规上物流企业新购置自备车辆及新型节能车辆的,给予不同程度的一次性购车补助。对获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依法主营道路货物运输,全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且拥有本地牌照货运车辆数在50辆及以上的道路货运法人企业,在每年12月底前由主管部门审核认定上规纳统的,次年2月底前给予25万元奖励。

  15.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

  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疗休养活动等,可按规定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服务事项或委托当地旅行社、疗休养基地进行承接。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16.支持国有企业做大做强

  加大对国有企业注册资本保障力度,支持国有企业做大资产。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参与AA级评定,提高国有企业的投融资能力,支持国有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向资本市场融资。鼓励国有企业发展代建业务,积极参与能源、矿产、康养文旅、园区建设等领域的开发。支持国有企业与央企、省属企业和民企开展多元化合作。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举措

  

  17.加大金融机构贷款投放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尤其是对普惠小微企业和中长期制造业的贷款投放,2023年公款竞争性存放指标体系,新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和中长期制造业贷款增量指标;2023年银行业考绩办法,重点考核各银行机构开展无还本续贷、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贷款模式的扩面增量。落实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的措施,指导金融机构加大普惠小微信贷支持力度。适当增加消费贷款。

  18.优化实体经济金融服务

  根据“个转企、企上规、规上评龙头骨干”企业的贷款需求,开展“清单式”管理服务,积极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对企业的流动性支持,对符合金融机构信贷条件的有市场有前景但暂时困难企业,给予新增贷款、信用贷款或中长期贷款支持。

  19.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

  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续保续贷,对2023年底前到期,企业有意向续保的融资担保业务给予续保;2023年底前,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率降至0.25%;2023年末力争全市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政府性融资担保余额达4亿元。对政府性融担公司风险补偿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倍。

  20.开展贷款到期展期服务

  对于2023年第一季度到期的、确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

  

  促消费稳外贸提预期举措

  

  21.大力刺激市场消费

  计划全年发放零售、住宿餐饮、电商等普惠性消费券1500万元,其中一季度发放消费券不少于600万元。

  22.鼓励就地开展职工疗休养和工会活动

  除按规定在需赴其他地区开展疗休养和工会活动外,积极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市域内开展职工疗休养和工会活动。支持具有疗休养业务承接资质的旅行社开发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和符合政策的路线和产品,更好地满足职工多样化活动需求。

  23.推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持续推进“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购房补助政策,加快“房票”政策实施;严格落实预售资金监管,保交楼、稳民生,进一步优化销售管理、住房保障等系列举措,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住房需求。

  24.支持企业通过参加境内外展会扩大出口

  企业参加国(境)外展会的,对发生的展位费全额补助,每次亚洲地区展会差旅费补助1万元,其他地区(含西亚地区)每次展会差旅费补助2万元,每年每家企业参加国(境)外展会补助上限 40万元;企业当年参加经信、商务部门组织的国(境)内展会,按企业实际支付展位费进行补助(省内每个展位补助上限为1万元,省外每个展位补助上限为1.5万元)。企业当年参加经信、商务部门组织的线上展会,参展费用全额补助。企业自行参加的国(境)内展会按照上述标准的60%进行补助。企业参加行业重点展会的,参展费用补助70%;协会组织抱团参展的,用于推介龙泉市整体形象的公共布展费、公共宣传费、展位费全额补助。

  25.支持企业防范和应对贸易风险

  支持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由政府联保,将小微企业政府联保覆盖面由上年度出口3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扩展到上年度出口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保费全额补助支持;企业自行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金额补助80%。

  26.促进进口稳定增长

  企业进口国家、省支持目录内的设备、产品的,按进口额给予2%的奖励。企业进口日用消费品的,按进口额给予1%的奖励。每家企业当年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

  

  持续扩大有效投资举措

  

  27.稳定和扩大有效投资

  迭代完善投资项目“极简审批”改革长效机制,全面开展项目投资“赛马争先”活动,提速推进省“4+1”重点项目、省“六个千亿”重点项目,力争新建项目一季度开工率达30%,上半年达60%,三季度达85%,力争完成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12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以上。对国家和省、市“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优先保障资金土地等要素资源。

  28.加快重大项目前期建设

  重点推动36个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前期;对列入 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预备类重大项目及专项债、金融工具储备类项目,采取容缺办理等方式开展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审批工作。

  29.加大项目谋划力度

  动态更新“一库两清单”项目库,全力争取抽水蓄能、温武吉等项目加速前期,早日落地。围绕 EOD、TOD等区域性运行开发模式,深度谋划开发推动建设城市6大区块重点项目。抢抓国家及省级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重大战略窗口,建立“基础设施项目库”,滚动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谋划和建设,确保全年谋划亿元以上大项目30 个以上。

  30.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和金融工具

  抓好专项债券项目和金融工具项目的储备、发行、实施,加大专项债券、金融工具项目谋划,确保2023年累计储备专项债券项目、金融工具项目资金需求30亿元以上。

  31.加大项目招引力度

  完善“1+3”四大主导产业链图谱,以10大产业链为主跑道,40个子产业链为着力点,持续动态更新盯引项目库,确保全年引进项目35个,引进亿元以上项目13个,其中制造业大项目9个以上;实际到位市外资金22亿元。

  32.积极引进发展平台经济

  根据《龙泉市创业创新孵化园委托运营政策》,着力引进以总部、数字经济、文创、科创、电商、金融等为主导的符合我市产业规划的总部经济企业。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举措

  

  33.持续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

  进一步完善企业诉求反馈渠道,健全问题发现机制,推动“简政放权”“公正监管”“服务效能”3方面改革举措落地落实。依托营商环境平台“无感监测”,持续提升全市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

  34.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新增高频服务事项20项以上,50个以上基层服务网点实现就近办理。打造龙泉“全程帮办”品牌,将代办服务范围向“企业设立”和“竣工验收”两端延伸,向证照帮办、代办等民生领域延伸。

  35.进一步强化作风效能

  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月亮”行动,严厉整治涉企服务“庸懒散推拖”、不作为不担当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对各级安商稳商惠商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助力实现政商交往“亲而有度”“亲而有为”“亲中守清”。

  稳就业惠民生优服务举措

  

  36.提升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严格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就业补助等相关政策。加大培训补贴资金直补企业工作力度,2023年底前,对于企业直接组织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按上浮30%给予培训补贴,补贴资金直补企业。

  37.优化返乡返岗服务

  支持员工早日返岗,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对符合要求自行返岗的市外员工给予300至500元交通补贴。对员工来源地较为集中地区无法及时返岗的,鼓励企业开展点对点接返服务,对支出的包车费用给予50%的补助。鼓励新员工来龙就业,一季度,省外初次来龙就业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个月后,给予1000元就业补助;鼓励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用工调剂,为企业招用省外务工人员且工作满1个月的,给予1000元/人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8.健全保供稳价机制

  强化市场价格监测预警、价格信息发布与预期引导,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视情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做好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的保供稳价工作。

编辑:季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