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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典型案例教你正确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

2023-03-17 来源:今日龙泉 记者:

  通讯员 叶璐璐           

  

  作为消费者,我们在生活中难免会因为各种因素,使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我们该如何正确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一起来看看这3个典型案例。

  

  案例1

  咖啡店蛋糕有异物

  消费者获赔两千六

  2022年7月9日晚,郑女士携朋友到龙泉某咖啡店就餐,购买了两份蛋糕和两杯咖啡。在食用蛋糕过程中发现有类似订书针头的异物,当场向工作人员反映。工作人员表示给其换一份蛋糕,消费者表示已经吃出异物,换一份也不敢再食用。

  当晚10时左右,郑女士感觉肚子隐隐作痛,凌晨2时左右开始出现呕吐现象,立即前往人民医院就医,通过排泄未能排除异物。7月11日再次前往医院,通过胃镜取出与店内食用时发现的异物一模一样。郑女士前往某咖啡店理论,要求咖啡店赔偿医药费。双方协调未成,消费者向市消保委提出投诉。

  

  经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咖啡店同意退还店内消费129元,并赔偿医疗费2486.44元,共计2615.44元。

  

  案例2

  恶意篡改食品生产日期

  顶格罚款10.2万元

  2022年6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校园周边联合检查中发现,某家食品店内销售的同款“双汇”火腿肠分别标注两种不同印刷格式的生产日期。当晚,执法人员联合公安部门对“双汇”火腿肠供货商“邓某食品批发部”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查获一台正在充电的多功能触屏喷码机(有明显使用痕迹)以及一瓶快使用完的“香蕉”水,同时在邓某食品批发部仓库内发现大量过期食品。

  经调查,当事人邓某为“双汇”火腿肠、“汤达人”方便面龙泉总经销,于2022年3月起购买多功能触屏喷码机、“香蕉”水等工具,将回收的临近保质期、过期的火腿肠、方便面等食品抹除生产日期,并重新打上生产日期后再次销往其配送的下游超市、食品店。经进一步调查,当事人负责配送的15家商超中发现有被篡改生产日期的老坛酸菜牛肉面、统一方便面、汤达人方便面以及不同规格或名称“双汇”火腿肠30余种共742件,货值金额5000余元。

  

  2022年8月10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邓某标注虚假食品生产日期的行为作出罚没人民币10.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

  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

  罚款20万元

  2021年11月14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对xx保健食品经营部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投影仪正在播放电脑上名为“陈总PPT”,当事人以会销的形式向老年旅游团宣传灵芝孢子粉。根据举报人在会销现场拍摄的视频显示,当事人的讲师宣称其销售的“纳富特”灵芝孢子粉具有降血糖、降血脂、治疗新冠等功效,上述内容均无合法有效的依据。截至案发时,当事人累积销售金额15万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作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2022年4月28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虚假宣传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行政处罚。

  

  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直播购物”“网红带货”带给我们丰富消费体验的同时,也暴露出产品质量、售后问题、主播虚假宣传问题、平台数据造假等问题。

  

  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

  1、保持科学理性消费心态,谨防冲动消费。

  直播带货的即时性特征很容易造成刺激性冲动消费,直播互动包含的社交属性也加剧了消费者跟风购物的从众心理。

  2、谨慎选择交易平台及经营主体。

  消费者要尽量在官方旗舰店和知名商品直播间购买商品,这些直播间的可信度相对较高,可以适当降低买假风险。

  3、警惕直播带货三大陷阱。

  虚假宣传。直播带货行业,主播凭借个人魅力,轻而易举实现卖货变现,并不能保证产品的质量,直播售假、虚假宣传屡见不鲜。

  恶意刷单。商家利用消费者以主播、直播间人气、销售量、点赞数等评判商品质量,获得购买安全感的心理,制造销售假象,制造主播和直播间人气假象,甚至以限量促销、销售倒数的方式诱骗消费者激情下单。

  

  虚假折扣。虚假折扣常发生在购物节,商家节前一波涨幅再紧跟着一波降幅,成功制造虚假折扣。这种方式也容易被识破,有固定消费者的商家现在已基本不会采用虚假折扣来刺激消费。

编辑:季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