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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一
龙泉新闻网讯(记者 叶萍 通讯员 孙梦妮)浙江省1-3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公布,我市在浙江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中位列第一。
1-3月,全省90个县(市、区)PM2.5浓度范围为17-44微克/立方米,61个县(市、区)小于等于35微克/立方米;AQI优良率范围为89.9%~100%,26个县(市、区)达到100%。其中,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38,排名全省第一;有效监测天数为90天,优66天,良24天 ,AQI为100%,排名全省并列第一;PM2.5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排名全省并列第三;PM10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排名全省第二。
我市是名副其实的“浙西绿肺”。整个小城的森林覆盖率高达84.4%,空气质量优良率常年保持在99%以上,空气负氧离子浓度最高达12万个/立方厘米,PM2.5年均值仅20微克每立方米左右,荣膺“全国百佳深呼吸小城”,堪称治愈系的“天然氧吧”。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化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全力推进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为“亚运蓝”保驾护航。
深入推进工业废气治理。全面实施低效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重点行业VOCs源头替代、锅炉炉窑深度治理、企业污染防治提级等攻坚行动,开展涉气企业环保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落实生物质燃料企业排查整治。制定实施《龙泉市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一季度,累计完成低效提升治理3家。
深入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推进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工作,依托“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数据库全面摸清我市老旧柴油叉车底数。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一季度,完成非道登记上牌11辆、尾气检测22辆,柴油车尾气抽测54辆,机动车检验机构抽查3次、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检测4家。
深入推进城乡浊气治理。落实各类工地、工业企业、矿山等区域扬尘防控措施,进一步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推进19个施工场地严格落实“七个100%长效机制”。通过“机械+人工”的方式,加大道路清洁力度,有效降低扬尘污染。加强秸秆焚烧巡查、管控力度,借力“蓝天卫士”系统,做到有烟必查。一季度秸秆焚烧立案处罚16起,处罚金额9990元,共接收34起预警,处置率达9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