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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票换地票”政策解读(一)
记者 崔建霞 叶驰龙
7月17日,我市召开城区留用地“房票换地票”工作推进会,要以“不干则已、干则必成”的必胜决心,加快城区留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彻底解决。
本期起,我们将围绕留用地处置相关政策,分期为大家答疑解惑。第一期记者采访了市城区留用地处置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甄峻,带大家了解我市留用地处置工作的基本内容。
什么是留用地?
答:被征收土地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以下简称留用地)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依法被征收为国有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外,还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为被征地村安排集体经济发展留用的土地。
龙泉留用地的基本情况是怎么样的?
答:经过排查,全市自1991年实行统一征地至2013年10月取消留地,城区规划留用地安置区块42个13881植。
经建房审批、政府回购,以房换地等方式,截至2022年底已完成处置15个地块10047植。2023年拟处置留用地共27个地块3834植,用地715亩,涉及城区原17个行政村1800余农户。
留用地处置有什么政策依据?
答: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006年07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安置留地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严禁将安置留地以宅基地形式分配到户。
同时,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规定,留用地或者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等形式的补偿应当用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不得直接分配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留用地的使用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为什么龙泉在这个时候开展留用地处置?
答:留用地处置是我市过去20多年征地拆迁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大量的留用地不仅严重影响群众切身利益,同时也破坏城市整体形象,而且还会产生大量的安全隐患,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留用地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整个城市发展,妥善解决好城区留用地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一是有利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自2013年取消留用地政策至今,我市仍有3834植留用地尚未兑现到位,特别是一些长期未安置的房屋拆迁户、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反映较为强烈。通过“房票换地票”,可快速高效解决群众住房需求,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二是有利于提升城市综合品质。目前,从我市留用地上建成的农民联建房看,普遍存在规划不科学、过程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大量农民联建房出现无序建设、超层违建、改变用途和批而未建等现象,不仅严重影响城市整体形象,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通过“房票换地票”,由政府统一回购留用地并统一进行规划建设,将有效提升整个城市品质。
三是有利于盘活更多土地资源。通过此次“房票换地票”,由政府统一回购留用地并由农户自行购买商品房予以安置,将极大提升全市土地资源集约化利用效率,为我市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
下一步留用地处置工作怎么做?
答:第一是“房票换地票”处置一批。市政府划定的6个连片留用地处置区块(城东A组团、一中南侧原二村地块、一中南侧原三村地块、高速互通出入口松溪路西侧地块、广源街B地块、翁仁农民安置房3号地块)和零星分散地块中的规划控制部分,以“房票换地票”方式处置。
第二是审批建设一批。市委市政府将出台城区联建房建设管理办法,处置区块中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对象和无房户、特殊困难户将统筹安置到零星分散闲置的安置地块。针对一些已经完成审批程序的农户将限期完成相关的建设。
第三是储备利用一批。处置区块中未安排的规划留用地,将由征储中心建立储备库,全市统筹调配,优先用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对象和无房户、特殊困难户的插花安置。同时,留用地安排方案会审提级至市政府研究会审,在用地规模、对象等实现源头把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