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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票换地票”政策解读(二)
记者 崔建霞 叶驰龙
7月17日,我市召开城区留用地“房票换地票”工作推进会,加快城区留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彻底解决。我们围绕留用地处置相关政策,分期为大家答疑解惑。第二期,记者邀请了市城区留用地处置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甄峻,带大家了解“房票换地票”相关政策。
“房票换地票”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近年来,浙江杭州、宁波、台州、绍兴等多地纷纷出台房票政策,目前,房票已经成为满足群众购房多样性需求的重要选择。
为彻底解决留用地处置问题,去年11月,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城区留用地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同时也推出“房票换地票”政策。目前,我市已于今年年初率先在石达石街道鞋城区块、剑池街道茶坦村进行试点,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接下去,我们将继续在城区连片的六大区块(城东A组团、一中南侧原二村地块、一中南侧原三村地块、高速互通出入口松溪路西侧地块、广源街B地块、翁仁农民安置房3号地块)实施“房票换地票”政策。
房票价值的组成有哪些?
答:房票价值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留用地价值,另外一块是房票补贴。房票补贴主要组成是由留用地价值参照我市城区住宅用地级别基准价划分范围,城区分四大区域进行留用地价值评估,同时由具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确定,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在规定时间内如果征迁户签订处置协议的,给予留用地评估价值15%的补贴。
选择“房票换地票”有哪些好处?
答:第一,得房快、不用等,可以获得房票补贴,商品房的住房品质有保证;
第二,留用地房票安置政策就是在保障被征收农户权益的基础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有效途径;
第三,房票安置创新举措,是政府按被征收人应得的补偿数目而开出的购房凭证,有效地规避了集中安置被征收人对地点和环境不满意等情况的重大选择;
第四,“房票”安置最大限度保障土地征收农户的利益,打破了传统留用地安置方式,增加了被征收人自主购房的安置模式,被征收人拿到房票就能买到心仪的房子;与此同时,使用房票安置还可以获得房票补贴,将被处置对象利益最大化,而且还允许农户实名转让一次,让房票使用更加灵活,给农户提供了更多选择;
第五,不同于我们以前的货币化安置,被征收人可以随意使用资金,而房票使得持有人须特定时间、特定区域购买特定房源,这无疑使得持票人的购房行为相对确定,同时,使资金再次回流至本地房地产行业,进而促进本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第六,主要是赋予房票整体实名转让一次,能够极大鼓励被征收人采取房票安置的补偿方式,特别是促进我市“房票换地票”政策实施。房票的转让,扩大了房票的使用人群,通过转让也可以体现房票应有的市场价值。房票使用率提高,是积极化解征收安置、留用地安置问题的必由之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地方政府短期资金压力。房票的资金最终还是流向所在的整个城市,也确保了地方政府财政资金不会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