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龙泉新闻网 >> 今日龙泉 >>正文
“四带头”“六不准”

党员和公职人员在留用地处置工作中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023-08-07 来源:今日龙泉 记者:

  龙泉新闻网讯(记者 崔建霞)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作风办下发《关于加强党员和公职人员协助留用地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党员和公职人员在留用地处置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通知》要求全市党员和公职人员在协助留用地处置工作中始终做到“四带头”:带头学习、主动宣传留用地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带头做好签订留用地处置协议;带头做通亲属好友的思想工作;带头规范自身行为。严格遵守“六不准”:不准违规打招呼;不准无理取闹;不准漫天要价;不准向亲护友;不准反面宣传;不准阻挠抵制。

  《通知》强调,全市党员和公职人员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讲政治、讲党性,顾大局、识大体,凝共识、见行动,密切配合、敢于担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要大力弘扬甘于奉献、率先垂范的精神,在留用地处置工作中主动亮明身份,以自身形象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支持留用地处置工作的良好局面。

  《通知》明确,建立健全党员和公职人员协助留用地处置情况沟通机制,留用地处置实施单位要及时与市委组织部、市作风办、所在单位互通信息,及时反馈党员和公职人员留用地处置工作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形进行沟通处理。

  “开展留用地处置工作是事关群众利益的民生实事、事关城市品质的关键要事、事关龙泉未来的发展大事,全市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支持留用地处置工作,妥善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留用地处置工作一线发现、识别、考察干部,也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联动,严明工作纪律,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出现“六不准”情形,严格依据党章党纪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