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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损害谁买单

我市举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签订仪式

2021-11-17 来源:今日龙泉 记者:

  龙泉新闻网讯(记者  叶萍  黄睿  通讯员  毛方芳)11月15日,我市举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签订仪式。

  此次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企业为浙江顶典工贸有限公司,赔偿总额为36072元。据悉,今年4月26日1时16分,该企业工人在使用叉车运输成品酚醛胶送货途中不慎将胶水打翻,使胶水泄漏流入园区雨水管网,最终泄漏量为0.3吨,泄漏点位于工业园区炉田区块科伦大道与盛业路交叉口附近,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造成水体污染。经监测,炉田工业园区雨水总排放口挥发酚浓度为13.5毫克/升,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中挥发酚≤0.005毫克/升,存在明显的差异,因此可以确定地表水的生态环境损害。事件发生后,浙江顶典工贸有限公司现场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向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主动报告了具体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与该企业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实施方式、完成期限等问题进行磋商,最终达成协议并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进行了明确。下一步,我市也将继续督促企业按照协议明确的损害修复实施方案,依法依规开展环境损害修复工作。该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成功办结,有利于扭转“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对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走向常态化运转具有参考意义。

编辑:季靓